致2020年夏季高考外语听力考试考生的一封信发表时间:2020-06-24 14:03 各位考生: 你们好! 山东省2020年夏季高考外语听力考试将于1月8日上午举行。为确保你们考试顺利,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内容。 考生在2020年1月4日至7日(每天9:00至20: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wsbm.sdzk.cn)打印准考证。拿到准考证后,请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等内容,熟悉考试要求。 二、充分做好考试准备。 (一)考前请提前熟悉考点、考场位置,合理安排交通工具及行程路线,及时关注天气变化,注意食宿安全,准备好考试规定的证件及考试用品。 (二)要牢记考试时间。第一次听力考试时,1月8日8:45后迟到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本次考试;若考生第一次听力考试迟到,只能于第一次听力考试结束后且9:40前,入场参加第二次听力考试;9:40后迟到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考试。 (三)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本次考试各考点将在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进行两次安检,除规定的证件及必需的考试用具外,严禁携带手表、资料、书包、手机、电子设备等进入封闭区。考生携带的无关用品将不能通过安检,为保证财物安全,请不要携带无关用品至考点。 三、遵纪守法诚信考试。 外语听力考试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正案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同时考生的作弊信息将纳入失信信息范围。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在高考外语听力考试中,考生有作弊行为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即直接取消当年高考各类别考试成绩和录取资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普通高考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将受到刑法的严惩。 考试期间,全部考点所有考场的考试情况将实行全时段、无死角视频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纪作弊的依据。 考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试卷或答题卡等进行拍摄、传出考场、上网,一经发现,将以考生涉嫌参与组织考试作弊报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广大考生如发现涉考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我院举报(举报电话:0531-86162757)。 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祝每一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0年1月2日 |